“小区物业收取水电费价格明显比官方的定价高且每次购买还限量这合理吗?”
“我们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开发商说房屋超面积了要收取另外的费用这可怎么办?”
7月30日,绥德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深化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整治住房、教育、医疗等九大领域突出问题,联合县法院、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走进府州广场,开展“进社区、听民意、办实事”接访活动,将信访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现场答疑解惑并受理信访举报。
“小区里总能看到从楼上抛下来的垃圾,物业也不管,住户又那么多,万一砸伤了可找谁评理去?”一位老大妈焦急地问道。
“您好,是这样的,我国法律有规定,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来自法院的干部耐心解释着。
“您的问题我们记下了,会尽快跟物业沟通协商解决的”一旁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补充道。
据悉,此次联合接访共收集问题线索16条,县纪委监委将及时按程序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分流至主责部门(单位),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后续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确保群众关切强烈突出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和反馈。
“说实诚话,办实诚事,这样的好活动就得多搞。”
“党员干部越来越‘接地气’了。”
“现在的党员干部都能主动走到我们家门口给我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了。”
几位得到答复的大爷在现场高兴地谈论着。
“我们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从群众关切的小事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放心事、顺心事、暖心事。”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