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派驻纪检组长履新,派驻工作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发布时间:23-12-22 10:11:44 作者:徐晓明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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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了系统内室组领导班子。尤其是为了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驻在职能和“探头”作用,共新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4名、轮岗7名,10名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新任副组长5名、轮岗3名、调整1名,新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

     12月21至22日,各派驻纪检组均召开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联系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上宣读了派驻纪检组人事任命,学习了《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划(试行)》。部分驻在单位主要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各驻在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同向发力,协同共进,以全新的工作面貌、工作举措做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干部管理的规范,全面强化党内监督,让派驻纪检组既派得准、派得精,又驻得牢、驻得严,充分发挥出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突出“派”的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明确职责、找准定位,理清与县纪委监委、被监督单位的关系,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时,主动加强与驻在单位沟通对接,把该管的事管牢看住,既要当好“啄木鸟”,又要当好“护林员”。驻在单位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还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与派驻纪检组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党内监督质效。

要聚焦主责,发挥“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组必须充分发挥好“驻”的优势,做到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好县委、县纪委监委部署,突出监督“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干部,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坚决做到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法纪不讲关系,切实把监督做细做实。驻在单位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纪检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要从严管理,强化“铁”的纪律。县纪委监委此次配备的11个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分别是通过严荐关、考察关、提名关,在选派具有较强专业素养、敬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到派驻纪检岗位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办法,从严监管派驻机构、派驻干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以“铁”一般的纪律锻造“钢”一般的派驻干部队伍。驻在单位要全面开展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干部工作作风,要求干部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

要勇于担当,锤炼“硬”的作风。派驻纪检干部既要忠诚履职,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交锋,又要严于律己,知敬畏,守底线,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纪案,始终做到秉公执纪、依法办事。驻在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党建、“三个年”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与派驻纪检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真正实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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