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至4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绥德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组织领导,夯实党组主体责任
7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绥德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抓部署,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抓督导,各部门、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抓落实,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做实做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
二、聚焦反馈意见,对标清单逐项整改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
整改情况: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要任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学习二十大精神,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研讨二十大精神,截止9月底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均将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将二十大学习融入主题教育学习中,在党组中心组、各部门例会和支部“三会一课”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学习意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每名干警切实将自身学习二十大感受写成心得体会,对学习不认真、心得体会撰写不合格的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2)内设部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院党组针对“重业务、轻学习”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剖析研讨,并制定实战大练兵学习计划,推动落实学习任务。政治部对重点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学习任务,各部门对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有很大的转变,学习效率明显提升。
(3)院党组抓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强国学习作为党组、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各党支部及全院干警理论学习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不达标的干警予以通报,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干警予以奖励,促进党员干警形成学习的自觉。
2、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院及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落实人员配备,通过推荐、公示、任命等规定程序已于8月1日新聘49名人民陪审员,目前已达到现有员额法官23人的3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
(5)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到位。
整改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照《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离职从业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法院离职从业行为限制清单、离职人员向原所在单位报告、离职承诺等制度台账,并实时更新相关内容。
(6)落实省高院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省高院新时代人民法庭“两化”建设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我院“两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我院“两化”建设清单,逐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截止9月份,我院义合人民法庭、崔家湾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定为“全省示范法庭”;四十铺法庭建设基本完工,等待验收。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7)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风廉政会议要求,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及时传达中央及上级单位党风廉政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明确细化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一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8)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职,既抓谋划又抓落实,7、8月份分别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7月底同分管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一次。将“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党组书记、院长李海军同志已经讲授廉政党课2次。党组充分用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截止9月底我院党组提醒谈话7人次。
(9)述职述责述廉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结合巡察反馈指导意见,我院对近三年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认真反查,发现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在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学习中组织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写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写作能力,规范述职述廉报告撰写工作,并明确述职述职述廉报告由分管领导亲自审阅,在大会进行点评,从而推动工作规范运行。
(10)利用身边人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剖析,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强化干警“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红线意识,让违纪违法案例发挥震慑效应;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6次,组织党风廉政测试1次,对新入职干警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次,增强了党员干警廉洁意识,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4、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差距。
(11)审判质量还不够高。
整改情况:在全院范围内扎实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轮流进行讲课授课,通过通俗易懂,实际操作的角度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官干警办案水平,截止9月底我院已进行实战大练兵12讲。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发布审管通报、审执通知的方式,提醒督促各员额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目前已发布审管通报8件、审执通知50余条。对判决案件常规评查及发改案件专项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反馈会,围绕“同案不同判”的实案分析研究,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法官办案水平。
5、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
(12)庭审不严肃、窗口作风不严。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审务督查,重点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的着装、庭审秩序等司法作风问题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截止9月底开展督查25次,发现问题7人次,均以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并督促所在部门“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其他作风问题进行深入整改。
(1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组织学习“三个规定”相关知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强调并安排部署“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部门考核重要内容。8、9月份我院“三个规定”填报率达到100%,填报为“有”的数据达30%以上,进一步筑牢了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司法为民意识不强。
(14)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宣讲不到位。
整改情况: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院大兴调研之风,确立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基调,并确定院领导调研任务,要求必须每年在绥德审判以上刊物发表1篇调研文章,县领导班子成员各完成1篇。院领导每季度深入基层进行一次以党史、二十大精神、法治等为内容的宣讲活动。该项措施制定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深入基层宣讲一次。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
(15)文件起草、印发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院已对文件存在低级错误的问题展开自查,并对存在问题的稿件进行整改。结合这一情况,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文件审批签发制度,严格文件签发流程,审批人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杜绝问题稿件签发、印发。
3、执行难、难执行问题依然存在。
(16)执行到位率还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对执行案件办理流程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大“两终”案件监管力度,以执行规范化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二是扎实开展“上郡锐士”等专项执行行动,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持续关注养老诈骗、涉低收入、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类等案件执行,提高执行到位率。截止9月底我院终本率37.23%全市排名第六位,执行到位率46.47%全市排名第4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17)员额法官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我院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制度,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积极同上级法院沟通,争取入额机会;并通过岗位大练兵等方式加强干警学习培训,提升干警入额竞争力;在院党组的精心组织和干警的认真备考下,7名法官助理于9月进行了面试,经过省遴选委员会综合考评,其中5名法官助理已被遴选为员额法官,进一步充实了员额法官队伍。
2、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整治不彻底。
(19)院党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院党组在党组会上对“重业务、轻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剖析;党总支与办公室积极对接,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0)党总支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督促考核把关不到位。
整改情况:各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时召开“三会一课”,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每月对支部工作和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截止9月底开展三会一课9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
3、干部作风整顿成效不明显。
(21)落实奖惩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定期通报违反考勤管制的情况,做好奖惩统计情况,计划于年底一次性兑现,确保制度不空转。
(22)干部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政治部定期督促各部门负责人严格“一岗双责”把好考勤关,所有请销假一律通过内网进行审批,严格请销假管理;各基层法庭采用手签签到,定期进行的督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周对考勤进行通报,确保考勤制度落到实处,截止9月底通报29期。
三、聚焦待办事项,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我院在党组书记带头抓,各分管领导亲自抓巡察整改落实的情况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和一些未完成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彻底完成整改工作,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干警政治站位,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夯实领导干部的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推进会等形式,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落实。
(三)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台账落实。各部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标问题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政治部、监察室、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同时,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646027
电子邮箱:suidefayuan@163.com
绥德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