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7日至5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了全面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聚焦“病灶”、刮骨疗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绥德县司法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4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会议4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研究、常态调度,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照单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精心制定《绥德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反馈的25个问题,细化形成48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整改事项亲自督办,督促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针对巡察组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完善机关干部学习、请销假、财务管理、公文处理、保密工作等10余项工作制度,编纂绥德县司法局制度汇编,新修订制度已于2024年元月起正式实行,做到了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绥德县司法局全面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确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 “两确立”“两维护”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工作的总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以学促建,把好思想关。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同时结合业务实际,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每周学习,制定每周学习计划,下发个人,着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以建促管,把好制度关。从源头出发,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要求,丰富完善党建相关制度。根据党建年度工作计划,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局党员干部共为群众办实事132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书记讲党课1次、党性教育活动1次,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以实促干,把好作风关。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落地生根,始终力戒空谈、重在实干,在主题教育中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务实作风在全系统蔚然成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引导党员干部在生活会上深刻检视不足,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将主题教育向纵深推进。
2. 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锻造司法行政铁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动真碰硬,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能力提升行动引向深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印发“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营商环境突破年”“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措施,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水平,运用审核意见书等方式,彰显司法担当、贡献司法力量。
3.以思想教育为先导,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化舆论引导应对,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强重大舆情风险排查防范,精准研判,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炒作和其他网络意识形态事件。今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法治绥德”共发表215篇稿件文章,其中原创稿件86篇,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弘扬主旋律,传递了正能量。2023年8月,绥德县司法局被授予“榆林市2022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4.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组织学习传达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制定领导班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三个规定”和各项纪律规定,全力推动清廉绥德建设落实到位。印发《绥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坚持“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此外,我局积极落实省委县委巡视整改意见,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反馈的21个问题,制定了《绥德县司法局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52项整改措施;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了《绥德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48项整改措施。涉及问题现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对于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我局制订了《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清单对账销号,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权责到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局党员干部群体实现了0违纪违规。
5.以整章建制为核心,构建科学管理体系。我局积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措施及办法,截至目前,我局编纂《绥德县司法局制度汇编》,确立制度、措施及管理办法共15项,涵盖政事务管理、队伍建设、普法宣传等多个领域,将于2024年1月起正式实行,创新了内部监督长效机制,加强了队伍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制度提能、以制度增效、以制度强质,对保障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今年我局还对重要岗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重新组建、调整股室结构,以局党组任命股室负责人12名,进一步优化了政法队伍结构,提升了政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防范化解重点岗位腐败风险,保证了队伍纯洁。积极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成为监督干部、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促使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朝着政治坚定、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方向健康发展,确保交流交出新气象、轮岗轮出新作为。
三、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反馈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平安绥德”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机法治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担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基础,举一反三抓整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整改压力,切实做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中共绥德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