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5-02-20 16:29:08 作者:徐晓明 韩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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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学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2025年集中整治重点工作考虑》《关于抓好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事项调度提示》的文件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推进县级纪委监委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薛淳元传达学习《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指引》《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流程指引》的文件精神。县监委委员霍宝军、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少钰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各综合科室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采用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开展全员集中培训、部门专题培训、业务骨干轮训,建立班子成员导案挂帅、导师指点帮带等机制,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笃信笃行。要重点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精准帮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及时约谈提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推动维系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坚决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程序意识和纪法意识,抓实办案安全,做实思想工作,注重谈话方式,进一步细化案件查办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推进、节点化调度,为办案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奠定有力基础。要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加强对被澄清对象和受处理人员的跟踪回访,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重新投入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失实检举控告和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做好“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围绕教育领域“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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