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信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绥德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落实整改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并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机构及职责。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三)制定方案,压实责任。研究制定《绥德县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信访局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时整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局面,推动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促,推动整改。局党组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个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推进措施,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改出成效,不反弹、不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聚焦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详细制定政治理论年度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体信访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学习,不断提升信访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二是严密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坚持对照学习内容加强交流研讨,密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做好读书笔记,确保学通弄懂。三是实行学测结合,学习强化,测试巩固,确保党员干部做到应知应会,学用结合。四是严明学习纪律,强化学习成果转化,通过检查核实,让每名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推动信访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2、针对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实现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局党组计划安排学深悟透。二是针对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不过关的问题,严格实行本人承诺、办公室检索审核、局党组书记严格把关的要求,真正做到以学促改、学用结合,切实推动信访工作基础牢、业务精、情况明、效果好。三是端正学风,突出重点,本着学习始终是提高服务本领的前提、勇于创新创造的前提,讲究学习方法,突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用结合,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连心桥、晴雨表”的作用,促进社会稳定。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牵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不足,查找短板弱项,补足漏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将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规定纳入党组集体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站位意识,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记录、有落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4、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压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要坚持局党组先学一步,再组织全体信访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各责任单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协调推动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单位认真履职,以全面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应用绥德满堂川“说事堂”邻里解纷工作法,做到预防在先,化解在小,推动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三项”建议权,多措并举推动各责任单位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5、针对局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提高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稳定的能力和定力,坚持把“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作为信访工作根本标准,下大力气解决信访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在首位,围绕党建促发展,抓好党建促工作,把党建工作做到信访干部关心的热点上,信访工作的难点上,充分发挥局党组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上。三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助力信访法治化取得显著效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针对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制度,实行重要问题、重大疑难信访事项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决策解决,做到信访问题“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三是加大对全县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重大信访问题联合督查机制,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加大对重点信访事项、重点信访人员和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人事稳控、事要解决。
2、针对信访调研成果转化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开展信访法治化工作,大力倡导“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工作导向,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积极发挥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权”,督促主体责任单位改进工作作风,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现已建立信访工作“三项建议”统一模板,对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督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对《绥德县信访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度》予以废除,并进一步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局机关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修订《信访局推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信访局机关“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实行局长末位表态,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向县委组织部门申请,配齐、配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空缺岗位,提升信访接待工作质量,形成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受理、一揽子解决”信访问题为一体的标准化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四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设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调整分配信访业务干部和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形成信访团队合力,助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服务社会稳定发展。
4、针对干部职工隐性福利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严格依据政策和规定执行信访岗位津贴发放。二是认真学习中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二类地区标准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三是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
5、针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修订出台《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公务出差、下乡等公务补贴的审核管理报销工作。三是配套完善因公(事)出差派人(车)单,规范公务出差、餐补等。四是加强财务、账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一结”制度,报账所需附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和材料必须规范、完善和整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针对局党组组织生活形式化,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到信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信访工作改革发展需要,在年终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完善。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问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对发生违纪的严肃查处,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2、针对局党组和党支部相互代替履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夯实局党组把关责任,将党员发展工作列为局党组抓基层党建重要内容,确保每三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规范局机关行文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来文、发文登记,发文严格执行起草、审阅、阅批、签发等,做到办公室行文规范,管理严格。
3、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监督职责和风险点、防控措施,严防“灯下黑”。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组织生活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三是开展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让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夯实根基。
(四)聚焦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巡视巡察主体责任,对涉及的共性问题全部认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并结合实际予以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十八届县委巡察反映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地进行查漏补缺,予以整改完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认真,提醒后效果仍然不明显、形式主义突出的,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巩固整改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落实成果,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化的强大动力,为推进全县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5622179;电子邮箱:993218917@qq.com;联系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绥德县人民政府二楼信访局。
中共绥德县信访局党组(借章)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