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薛家河镇卫生院院长孙峰,因田家沟村卫生室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构成了失职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名州镇原杨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白小平,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违规将村主任及其母亲评定为贫困户,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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