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绥德县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马连沟村提级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石剑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贺引忠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刘涛,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艾杰、郭晓银参加,县委书记李永奇主持会议并代表县委领导班子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绥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公安局、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等8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绥德县扫黑除恶开展了专项巡察、马连沟村开展了提级巡察。市委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贺引忠指出,绥德县委及8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8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政治意识不够强,理论学习不到位,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精准,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不力等。二是扫黑除恶方面:决策部署不扎实,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督导检查力度不够,主动摸排不够有力,线索核查质效不高,综合整治不彻底,未形成长效机制等。三是马连沟村提级巡察方面: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不够,学习意识不强,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精神文化建设滞后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贺引忠代表市委巡察组向绥德县委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将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二是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强化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
石剑强调,绥德县委和各相关部门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寻找差距,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台账,逐项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将安排专门力量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一项一项对账、销账,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绥德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李永奇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要求上来,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政治责任,以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强化政治担当,以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绥德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直各部门、人大政协各委室、各垂直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