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四五”规划编制、苏陕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安全生产、化解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宗教工作等工作汇报,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绥德县委关于成立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绥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绥德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会议要求,要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做好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对接工作,认真细致地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充分体现新思想、新理念、新内涵,科学确定“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消费扶贫的安排部署,对标中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要求,把开展消费扶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县级消费扶贫中心、镇级消费扶贫站、村级消费扶贫点的建设进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工作专班,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要提升苏陕扶贫协作成效,进一步强化落实与邗江区签订的各项协议,着力在扶贫扶志、转移就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协作领域再谋新方法、寻求新突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苏陕扶贫协作考核指标,逐项逐条规范工作台账,确保苏陕扶贫协作考核全面达标。
会议强调,化解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县上下要始终高度重视,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强化沟通协调,加快案件侦审,加大涉案资产的追缴力度,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资产处置的难题,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全面加大对处非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关注关心参加非法集资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帮扶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来自县委、县政府的关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成绩,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安排部署好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重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要认真总结,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化平安绥德建设。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落实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统战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和管理,对新建扩建的宗教场所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报批,从严管理。要大力宣传宗教管理相关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宗教活动。
会议要求,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的对象、范围以及主要任务,对巡察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各被巡察单位要按照“五个一”要求,细化整改责任,尽快开展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