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县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三)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县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干部和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六)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监委设置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
(一)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政法委、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编制办、档案馆、党校。
(二)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团县委、总工会、妇 联、残联、科协、工商联、文联、计生协会。
(三)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政府办、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 理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四)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商贸局、统计局。
(五)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六)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八)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法院、检察院。
(十)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公安局、司法局。
(十一)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生态环境局。
(十二)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等各项规定要求。同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对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领导,制定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和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谈话函询、履职考评等方式,着力解决好履职不力、执纪不严的问题。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把握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要加强纪委监委内部工作衔接,理顺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则》《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及省市出台的办法、规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要经常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要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整体把握各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的同时,探索完善驻点监督、专项督察、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要大力推进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公正行使、廉洁行使。
(二)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特别是要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今年,要重点严查三类问题,一是严查“用权”后面的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问题,如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资源分配等问题;二是严查“管理”后面的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和作风粗暴、刁难群众、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如教育、医疗、社保、惠民资金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严查“放手”后面的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问题。特别是对现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搞腐败的,要毫不手软,从严查处,同时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要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严厉打击匿名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突出抓好反腐败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衔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对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按时间和规定移送问题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一律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度,加强对协作区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要直接参与一线办案。要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预案措施,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要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等方面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同时,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一月一专题”专项治理,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的监管。
持续强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要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各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倒逼责任落实。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严肃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任性妄为、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工作作风不实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要狠抓人防领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案件要直查直办,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要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焦点难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治理力度,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和深刻变化。
(四)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要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开展专项监督,以钉钉子的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紧盯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负担、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交管、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采取数据比对、留痕倒查、抽查核实等措施,深挖一批问题线索,实地察访一批重点部门,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五)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监督制约权力各个层面,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纪法双施双守,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强化电子政务监察职能,启动电子政务监察投诉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全流程效能监察。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制度,把各级各部门的权力科学分解,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六)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领导机制,高质量完成对剩余部分党组织的常规巡察,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做好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组织实施。健全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效果。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杜绝“巡察一阵、紧张一时、问题依旧”的怪圈。把整改落实监督做实做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善巡察通报机制,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抽查测评制度,强化县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已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反馈问题优先办理,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纪法兼备,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75人,其中行政49人、事业2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7人。 实有人员与上年相比增加9人,调离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7.36万元,政,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2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7.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2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7.36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2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7.36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2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7.36万元,较上年增加32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36万元,其中: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1)行政运行(2011101)1294.36万元,较上年增加323.48万元,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2)培训支出(2050803)3.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上级部门为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培训。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3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90.1万元,较上年增加65.02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5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万元,原因是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费用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2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310)1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万元,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3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90.1万元,较上年增加65.02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工资提高。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万元,原因是单位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内网信息平台建设费用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万元,原因是单位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没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买公务用车1辆,2019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模式,减少会议次数。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上级部门为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培训。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2020年当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3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办公费增加,市纪委要求内网信息平台建设费用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内容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