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发布时间:20-01-29 12:56:38 作者: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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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严明工作纪律,全力助推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7日起,绥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1. 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或变相打折扣等问题;

    2.疫情控防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其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问题。

  2. 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设专门举报电话:0912-5620079(24小时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官方微信公众号:qfsd2355065
官方腾讯微博:清风绥德sxsdj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