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编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问题,结合主责主业,确保了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细致研究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逐一梳理研究,明确完成时限,多次修改形成《县委编办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夯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研究制定了22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编制工作实践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政策学习和传达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结合2024年4月到7月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学习,组织10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按部就班做好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工作。二是主题党日活动方面,采用实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讲故事等学习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截至7月底共开展5次,提升了编办理论水平。三是干部自学方面,利用好“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在集体学习同时引导编办干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如根据上级关于2024年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等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领导班子能够正确把握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带头贯彻执行。三是完善内部传达机制,建立起信息传达机制,确保决策部署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责任人员,防止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传递不及时的现象出现。四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在中央编委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和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部署新要求。同时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活动,加强沟通交流,深化思想认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同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主任办公会上认真细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与常规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集中学习及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于5月份和6月份召开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完善了《县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制度》。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平台对编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宣传。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利用两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加强了对党员干部思想了解和引导。
(2)责任意识不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结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于5月7日和6月24日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年度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了年度学习计划,同时制定《绥德县委编办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年底要撰写《绥德县委编办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三是向全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规范了各镇、各部门办理请示、控编通知单和上下编等事项的程序,切实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
3.关于“结合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不够”的问题
(1)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不多,调研方法相对简单,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少。
整改结果:我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课题研究,在减编控编、统筹调剂、盘活资源、效益评估、管理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研究。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我办按照本次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组织力量深入县委办、政府办、人大、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和林业局等县级部门以及15个镇,开展机构改革的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对标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论证。确保了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二是为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实,进一步掌握全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我办联合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的通知》并对15个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切实做好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推进工作落实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
整改结果:我办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县教体局、人社局对全县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入具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基层学校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基本摸清了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履行机构编制职责使命有差距,发挥机构编制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1)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方式单一。
整改结果:我办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改革工作过程中,利用实地调研、县委编委会、县委常委会以及“绥德县机构改革推进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点对点、面对面讲清楚机构编制管理各类政策规范,不断增强部门依法用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扎实,管好用活编制资源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我办圆满完成了2024年机构改革任务。一是,全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县委机构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县委机构(不含直属事业单位)由8个增加为9个,增加了1个;政府机构(不含直属事业单位)由27个减少为26个,减少了1个。二是全县县级执法队伍由8支减少为6支,减少了2支,执法队伍编制由273名减少为231名,减少了42名。三是全县各镇内设机构总数由105个减少为60个,减少了45个;事业单位总数由60个减少为45个,减少了15个。完成了对各镇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核定。对780名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划转,并逐步更换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保证了机构改革期间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同时,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镇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加挂牌子进行了全面清理,除了中央要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外,不再加挂其他各类牌子。四是党政群部门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133名减少为132名,核减了1名;党政群部门其他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16名减少为14名,总数上核减了2名。五是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由188个减少为19个,精简率为90%。其中,保留15个,将11个整合设立为4个,撤销162个。六是撤销绥德县崔家湾、名州、中角、张家砭、满堂川等5个区域农牧业综合服务站。在各镇均设立农牧综合服务站。
(3)履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我办结合全市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向全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规范了各镇、各部门办理请示、控编通知单和上下编等事项的程序,切实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二是对艽园沟九年制学校、枣林坪中学、辛店中学和张家砭中学等4个“空壳”学校机构及时撤销。同时,根据改革任务,对县乡村振兴局、革命历史纪念馆、5个区域农牧综合服务站和2个监察大队及时撤销。
(4)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机构编制合力有差距。
整改结果:一是健全编委会制度。围绕发挥编委会民主决策职能,制定《中共绥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绥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晰了县委编委和县委编办的职责权限;完善了县委编委会会议制度、审批权限、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凡涉及机构编制的调整事项,严格按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二是推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动态“编制池”,实行“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循环使用”,着力解决超编满编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瓶颈制约,切实增强编制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今年,将现有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中的191名编制用于南部县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三是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压紧压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联合督查方案,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条例》的权威性。
2.关于“为民服务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结果:我办把优化服务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主抓手,切实将服务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贯穿于机构编制业务事项全过程。一是积极响应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牢“一次办好”登记服务标准。编制《进人控编管理工作流程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操作流程》等图册,推进“一次性告知”“在线预审”“容缺受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服务导向,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二是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民生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申请调动的人员进行讨论研究,严格审批人员调动。为26名校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聘用的99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2023年下半年招聘的14名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的104名大学生退役士兵等理顺了编制工作关系。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教体、卫健等部门调研人才需求,严格审核招考招聘指标,规范完成了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和公务员考录等审核报送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鲜血液”。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加大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凭证相关清单和明细,针对巡察期间发现并指出的支付相关费用(购置笔记本电脑)所附佐证资料(购买合同)不齐全的问题立即附上购买合同;同时,严格按照《绥德县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1)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短板,一些基础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建章立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对《绥德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2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并举一反三,对其他不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或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进行修订。经梳理,已研究通过新修订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和《绥德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基本规范》。二是由办公室定期对相应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落细。三是对建章立制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在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准根源症结,有针对性地检视问题。
(2)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根据编办制定的全年学习计划和党纪学习计划,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上书记讲党课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党纪知识测试等方式方法,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二是积极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共观看了7部警示教育片。支部书记于5月10日以“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为题讲纪律党课。我办联合县妇联、计生协会在6月28日到县纪委廉政教育展室参观学习,开展“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经过一系列活动,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强化了纪律意识、加强了自我约束、提高了免疫能力,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2.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弱项”的问题
(1)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原支部书记离任后,未及时换届,巡察进驻后督促县委编办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
整改结果:一是把维护核心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做到理论学习有规划有部署,既要对理论武装工作作出长期规划,又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同时把理论学习的具体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中、细化到党员身上,使理论武装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地得到落实。三是经县委机关工委同意,县委编办于2023年9月19日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支部委员会。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不严格,查摆问题不具体、不深入,讨论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一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召开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生活会。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两次民主生活会,采取“四必谈”的方式,带着具体问题,谈思想、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采取多种方式,在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之间、支部党员之间、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之间进行了谈话。了解了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换意见。三是贯彻“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发扬斗争精神,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四是认真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1)解决超编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此问题未完成整改。未整改情况说明:我县部分单位存在的结构性超编问题均为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原因和任免科级以上干部及历史原因造成,编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采取超编单位只出不进、自然消化的措施推动消超工作,因超编人员大多无法在短期内退休,导致完成整改期限较长。力争在2027年将超编人员消化在编制范围内。
(2)对复转大学生士兵身份不明、在岗无编的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解决不够。
整改结果:此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我办已积极对接市委编办,申请将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复转大学生士兵身份问题出具的相关指导性文件或会议纪要反馈至我办,指导我县规范复转大学生士兵的机构编制管理。
2.关于“对全市机构编制政策及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县委巡察组未划转核定编制;
整改结果:县委巡察组编制划转方案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给县委巡察组划转行政编制10名(从县纪委监委划转6名、县委组织部划转1名、县民政局划转1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划转1名、县审计局划转1名)。
(2)群团组织(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三定”规定未修订
整改结果:我办已对全县机构编制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对团县委、县总工会等6个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3.关于“对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和评估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严重。
整改结果:此问题未完成整改。未整改情况说明:我县部分单位存在的结构性超编问题均为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原因和任免科级以上干部及历史原因造成,编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采取超编单位只出不进、自然消化的措施推动消超工作,因超编人员大多无法在短期内退休,导致完成整改期限较长。力争在2027年将超编人员消化在编制范围内。
(2)公安系统派出机构人员调整未实行编制审批在先程序。
整改结果:我办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原则,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形成联动机制,派出机构所有人员调整由公安局党组向县委编办提出申请,编办批复后方可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整改成果巩固提升需持续发力,一些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化完善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持续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剩余历史遗留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深入分析,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创新,做好定期评估,确保在上级的安排部署下按时保质逐步解决。
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县委编办将进一步提升编办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不断推动县委编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2-5621333
中共绥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