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薛家峁镇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3日,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指出了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薛家峁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本次巡察“三聚焦”为重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在聚焦我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全面推进薛家峁镇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组织领导
对中共绥德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薛家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工作重心来抓。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万兵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薛 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蔚晓亮、宋东华、郝 攀、崔润生、徐继红、
师瑞红、任婷婷、崔 雄、郝星波、王明明、王艳琴、
马 艳、钟 强、崔西罡、付 磊、王 达。
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习计划,每月召开领导干部大讲堂、值班和片区小课堂,在学懂弄通、做实落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深入学习。开展两次学习习近平2021年来陕讲话精神的研讨和交流学习发言。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笔记,切实做到学深悟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二是对心得体会内容雷同、照搬网络涉及到的领导、干部要求进行重新检视剖析,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和述职报告。镇纪检组利用第一种形态对涉及到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镇党委书记对涉及到的科级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使其端正态度,认识到错误,并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另外组织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学习“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以及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的“五项要求”的知识测试考试。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通过积极开展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研究部署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召开支部书记部署会,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确保细化落实责任;通过开展的法律大讲堂活动,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公众号发表,宣传、引导农村党员树立文明乡风,抵制了封建迷信,破除了陈规陋习。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紧的问题
通过召集全体领导干部及村支部书记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纪委等各种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整顿支部书记作风纪律,通报团结沟书记的不当行为,已在大会上公开检讨自省,形成震慑;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各村党风廉政建设。
4.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从思想上更加重视,成立了领导专班,镇党委书记牵头,纪检书记负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加强督导,对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二是责任层层压实,按照干部包户原则,不漏户、不漏人,深入摸排调查,分管领导及时与派出所对接掌握线索,定期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制定宣传标语、小册,加强了宣传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的作用,形成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亟需加强的问题
严格会议审批,坚持“先审批,后开会”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数量和文件,能统筹召开的不单独召开,能以文件部署、电话通知的工作,不单独召开专题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分管领导责任人按照精简统一,规范有序的整理原则,严格督查村级档案资料的整理;深入开展厕所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储物堆积问题,对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常态化巡查,开展文明如厕宣传,通过倡议书、宣传图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引导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健康文明的如厕习惯。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发展致富“带头人”作用,盘活化解村级债务,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镇领导班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主任责任人的责任,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清理灌溉渠道堵塞淤积,解决村民供水问题;严格审批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监管,按照制度执行采购流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思想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村民多多参与,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制度,形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把控重点项目,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把控,事后强化监督。郭家沟淤泥坝已派专人负责,维修改造减少了坍塌风险。
7.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严格审核扶贫项目的建立,深入调查产业发展的可行性,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邀请了有经验的专家,通过召开项目研究的座谈会,深入研究项目收益的可行性。严格把控项目的监督管理;季节性缺水方面,积极了备用水源,提前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分时段错时间取水,设立应急定点、定时送水保障小组;与上级部门争取临时的补助资金,保障了承包脱贫户的收入。
8.关于着力破解乡村振兴发展难题用力不够的问题
镇领导组织干部调研了解产业发展难题,鼓励引进返乡创业、本土人才,向上级部门争取技术顾问,现场指导产业发展相关问题,发展本土特色种植产业,形成规模化;成立项目后续管护专班,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村集体经济受益受损;镇政府加强护林员队伍的管理,组织帮扶责任人、村干部走访养殖户,通过普法宣传活动,与养殖大户签订了封山禁牧承诺书,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进山放牧、屡禁不止的养殖户,联合森林公安等执法机构采取行政、法律手段予以处置。
9.关于村财审批不严,管理混乱的问题
财政所建立了科学规范管理的村级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的报账程序,对不符合规章的票据进行返回,确立了规范的“四议两公开”标准,通过财务专业化培训,各村已严格按照规定撰写会议记录。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办公用品采购,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变相支出。已责令10个行政村尽快规范履行电费报账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我镇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九有五到位”学习机制,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名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已告知整改且重新撰写完毕;对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按照实际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记录卡已由谈话人自行整改填写完毕;在民主生活会上各位领导互相批评深刻,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11.关于履行议事规则不清晰的问题
我镇已更换会议记录本,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撰写会议记录,内容按照会议流程进行详细记录,党委会与政府会议分开记录,实施重点项目按照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通过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1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
通过加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织的工作职责。组织举办5次以上的党务干部的培训,加强了理论知识的学习。经党委研究每年确定1至2个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主线,目前已开展了5次以上的主题当日活动。崔家沟行政村的村支部书记正在研究开会选取合适人选,团结沟行政村的村支部书记人选已确定。监委会主任工资已足额发放到位。
13.关于干部作风整顿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镇政府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批准干部请假。11名未请假干部已作了深刻检讨;并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重新规划了干部职责分工;严格履行疫情期间干部出县报备程序;为了细化驻村工作队管理,镇党委、政府正在制定《薛家峁镇驻村队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驻村工作队,做到严格绩效考核,严格队伍管理,严格在岗值勤。
14.关于“吃空饷”专项整治仍需持续发力的问题
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机制。通过自查自纠,对照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逐一排查,落实管理职责,规范各项程序。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接受社会监督,修改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严格审批请假制度,病假的诊断证明必须由市级医院开具,才可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确保实效。镇党委、各责任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整改。每个责任领导、相关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每个整改项目都取得实际成效。
2.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在期限内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时间表,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整改取得成效,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薛家峁镇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过程。
附件:《薛家峁镇巡察整改情况台账》
中共绥德县薛家峁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