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至5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县委巡察组对县资源规划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局机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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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充分发挥问责条例利器作用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访谈嘉宾:陈善光 、 何 青
访谈时间: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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